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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约性收回 契约性收回,也称之为合意性收回,其理论和操作要点是区分两对基本范畴: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
[9]学界展现出的前所未有的坚定信念与气节,使反宪派指鹿为马皇帝的新装等一系列闹剧越来越孤立落寞和尴尬可笑。难得的是,在德国进攻苏联的半年之前,毛泽东对英美的认识又发生了许多积极的变化。
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重要的不是解释世界,而是改造世界,不是从社会伦理领域去寻求改造世界的道德依据与空想蓝图,而是从科学规律与主体实践的现实运动中去获得改造世界的不竭动力。所以现在的宪政运动是争取尚未取得的民主,不是承认已经民主化的事实【指出宪政运动即争取民主权利的运动,而英国宪章运动就是工人阶级争取普选权等宪法权利的民主运动,毋庸置疑是英国宪政运动的光辉篇章,汪亭友胡说英国宪章运动与宪政运动无关恰恰暴露出反宪派政治挂帅而无视历史事实】。在毛泽东看来,英法牺牲了捷克,将祸水东移。[7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2页。在抗日战争中,毛泽东特别强调,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既非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又还非社会主义的民主。
在我们看来,宪政最彻底的最后的形式是在作为暴力专政机器的国家消亡之后出现的社会宪政,这种社会宪政与自由人的联合体相适应,最接近于社会契约论的理想(在阶级和国家存在的条件下,社会契约论只能为我们主观构建出一个宪政乌托邦)。[5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4页。[12] 1848年7月24日,恩格斯在《关于雅科比提案的辩论(续完)》一文中谈到君主立宪派的议员鲍姆施塔克耍两面派,他表面赞同共和政体,实则希望德国建立君主立宪的宪政制度。
但今天就不应这样认识了。直到经历二战惨痛代价之后,在与现实社会主义阵营竞争与国内民权运动的压力下,民主社会主义性质的改良才在英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获得了突破。在《论政策》一文中,他指示全党:一、必须把苏联和资本主义国家相区别。在2013年9月1日,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召开会议达成高度共识,一致认为:最近一段时期社会上出现的将宪政与社会主义、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的观点,已经造成了严重观念混乱,对正常的宪法教学和研究造成了干扰和妨碍。
这是一个大斗争,决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立宪共和国VS红色共和国? 心虚的汪亭友自然也知道仅仅靠上述这些所谓的证据根本无法达到其把马克思化妆成为反宪政分子的目的,所以,他竟然处心积虑地伪造了一张王牌,让马克思自己来证明自己是一个反宪政分子。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695页。现在的宪政,也是这样。[63] 马克思对于作为反宪派的秩序党的历史性总结,揭示了一个基本的历史规律:摆脱了限制的国家权力自然趋向绝对集中与恐怖统治。在危机四伏、矛盾重重的内外压力下,一些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左右分化日益加剧、统治秩序日益不稳,为了维护大资产阶级垄断性既得利益集团的根本利益,一些国家的垄断资本势力纷纷支持法西斯政府上台,强化国家统治力量,对内限制剥夺公民权利、镇压自由民主运动,对外侵略扩张、镇压殖民地独立运动。
只有实行普选制的民主的立宪共和国才有可能成为社会的忠实公仆。…… 可是宪法的基础是普选权。[4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2~463页。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7]。
结果,这个体现于路易·波拿巴其人之身的行政机关把统治阶级一脚踢开了。这算得上是2013年里让我略感欣慰的一件事情了,因为中国人数众多、观点多样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在这个历史关头总算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他们对荒唐的反宪政秀要么视若无物,要么回击,没有背弃基本的学理事实与学者良知做出任何违心的附和。
只有红色共和国才是农民及其同盟者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的国家形式。……毛主席曾指出:欧美式的宪政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宪政,‘像现在的英、法、美等国,所谓的宪政,所谓的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
热爱共和国,即爱宪政。难道最主要的镇压工具——军队本身不需要镇压吗?于是秩序党就说出了它的最后结论:必须粉碎窒息着我们的合法性的铁环。【民主共和国时期】马克思指出:宪法的基础是普选权。那个宣言说: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64]这里所说的所谓立宪共和国,其实质是资产阶级既得利益集团的立宪共和国,而不是所有公民普遍享有的平等自由民主的立宪共和国。反宪派的最后完成形态即法西斯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后来通过理论构建以科学的社会主义来与形形色色的其他社会主义流派相区别,当然他们在不同的语境下也同时采用过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共产主义等概念。也正因此,国内外的严肃的马克思学的研究者都承认,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全人类自由解放的学说。
9月4日,巴黎爆发革命,宣布成立第三共和国。——秩序党给它指出了法借以发展的基础——资产阶级所有制。
这样,旧国家的一种权力首先只是从它自身的局限中解放出来,变成了无限制的绝对的权力。在这次二重唱中,两个声调经过一系列极伤心的不谐和之后,终于在宪政这样一个调和的和弦上融合起来了[13]。
中国的顽固派所说的宪政,就是外国的旧式的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05—306页。要是顽固派仍然反对宪政,那结果一定和他们的愿望相反。没有想到和平示威遭到了政府的武力驱散,于是红党号召人民拿起武器保卫共和国宪法。
在当代政制中,民主与共和的价值因素乃至自由主义(追求基于自由优先的资本竞争的商业共和国)或社会主义(追求基于平等优先的社会公正的社会共和国)的意识形态因素都只能被整合进宪政的框架而获得体现,所以,特别在当代发达国家,民主派、共和派、自由主义派、社会主义派都实际成为了民主主义宪政派、共和主义宪政派、自由主义宪政派、社会主义宪政派,它们依托共同的宪政平台相互激荡、竞争、融合,求同存异,只能寻求最大公约数,扩大思想共识。选择哪一种未来中国的命运,既取决于中国的政治精英的道德勇气与政治智慧,也取决于执政党党员与共和国公民的政治理性与社会责任】。
马克思指出,立宪共和国的外表即共和制的国家形式 [22],而他和恩格斯在四十年间反复不断地说过,民主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唯一能够采用的政治形式[23]。但是,废弃了民主宪政的议会共和国已经失去了社会的共鸣,议会的风暴原来不过是一杯水中的风暴,斗争不过是阴谋,冲突不过是吵架。
[2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3页。但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毛泽东,都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只能采取民主共和制,而民主共和制必然意味着实行普选制的立宪共和国,差别只在于:社会主义立宪共和国是人民的统治,全体人民真实地掌握国家全部权力,而资产阶级立宪共和国是资产阶级的统治(用种种方式排除或限制人民参政议政,在19世纪尤为典型),是少数人民主的共和国。
1848年至1852年法国的政治斗争,其主线索即红色宪政派(以红党为主体,维护立宪共和国)与白色反宪派(以秩序党为主体,妄图复辟白色君主国)的斗争,而在法国上空先后变换着社会共和国民主共和国议会共和国乃至官僚专制的拿破仑帝国的旗帜。毛主席曾指出:欧美式的宪政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宪政,像现在的英、法、美等国,所谓的宪政,所谓的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16],这些论述是把欧美国家的宪政等同于资产阶级专政的宪政共和国。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自己创立的唯物史观的一般原理,认为宪政派的观念落后于共和派,因为前者要保留封建特权,而后者要彻底消灭封建特权,以发展资本主义。19世纪法国的红色宪政派与白色反宪派的斗争 为了有助于人们理解汪亭友关于红色共和国引文的历史真相,我们不妨以苏联科学院主编的《世界通史》[37](本书曾是传统的左翼学者所倚重的资料)以及19世纪法国革命研究中的一些史实为依据,结合马克思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章中的经典论述,来对这段引文的历史背景做一个简单梳理。
革命、战争时期领导人一定要顾全大局。在斯大林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国家似乎只能靠革命精英阶层的专政来维持,这种精英统治几乎得了专政依赖症,专政压倒了一切,须臾不可或缺,并且专政职能要不断强化。
人民应该参加国家的管理。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推进宪政民主改革计划、解放被压迫人民的纲领,但还没有提出保障工人权益与组织工会自由等问题。
总之,立宪共和国本身是一个中立而虚位以待的国家形式,立宪共和国的性质取决于哪一种政治势力作为议会多数党掌握共和国权力。1871年3月18日,巴黎起义爆发,并于3月28日正式宣告成立了巴黎公社,直到5月28日被血腥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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